城市地域和资源是有限的,但是人们对城市资源的需求是无限的,怎么解决这种矛盾,那就是资源一定要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同样如此。
在郑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几年前已经开始,现状如何?存在哪些困难?
【现状】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在郑州已形成行业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是指将拆迁后的砖块、混凝土块、水泥块等垃圾,利用设备粉碎、筛选,重新制成建筑材料,用于道路、房屋等的建设。
在郑州,建筑垃圾是如何资源化利用的呢?昨天下午,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樊斌向河南商报记者做了讲解。
樊斌说,他们目前采取两种运营模式,一种是由专业的垃圾清运公司把建筑垃圾运到厂里处理,另一种是将设备拉到拆迁现场进行现场处理。“第二种模式费用相对低一点,目前使用也较多。”
樊斌介绍,设备分破碎和筛分两种,破碎机将大块建筑垃圾变成小块,同时把铁丝和钢筋抽出来,把木块、布片等分离出来;筛分是将砖块、混凝土块、水泥块等,根据颗粒大小进行分解。
【说法】
再生利用产品
质优价廉
据樊斌介绍,公司通过加工建筑垃圾能生产20多种材料,“在建筑垃圾变成骨料或其他再生产品的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化学变化,纯粹是物理变化。”
现在,公司生产的材料,已经用于某些市政道路的建设当中。
樊斌还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的产品,质优价廉,“因为这种材料是砖渣,比较轻,里面都是小孔,吸水性、透水性好。北京某大学对砂石料和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做了吸水力的比较试验,是原材料的150倍。”他说,同等质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的产品,价格比原材料做成的每平方米至少便宜5元钱。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郑州运输建筑垃圾,每平方米35元以上才可能有人愿意运,如果资源化利用,能省下不少费用。
此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还可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据了解,每资源化利用1亿吨建筑垃圾,可节省堆放占地万余亩,减少取土或代替天然沙石千万立方米,节省标准煤500万吨。
【政策】
政府早就出台文件
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今年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做了规定。
《意见》中对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集聚化发展、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装备研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做了明确要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早在去年6月份,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也曾下文,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做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各项规章的出台,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持。
【困难】
政策执行不到位
思想观念有待转变
河南出台了不少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技术也是成熟的,可一些再生利用公司负责人仍有难处。
其中一条就是执行不到位问题。一公司负责人说,领导层面设计得很好,但是具体环节,比如施工方等执行不是很到位,“曾经郑州一处道路建设需要材料,施工方一听说是再生材料,就说是垃圾做的,不能用。”
此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待转变,“不少人认为堆放在垃圾堆里的就是垃圾,其实这就是普通的水泥砖块。”
上述负责人建议,相关部门应切实响应政策,具体准确施行,“比如有规定要求一些工程再生材料不少于40%,验收时就应严格把关。”
同时也应多促进出口,保障销路,“毕竟那些材料不卖出去就还是建筑垃圾,只是形态变了而已。”
此外,不少小型企业也在搞建筑垃圾资源化,由于设备不达标,反而产生粉尘、噪声污染。有关部门也应把关行业门槛,不要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
【展望】
建筑垃圾用于施工
年底有望出台技术规范
“都知道这些材料可以用,但却少标准或数据来说明。”上述负责人说。
昨天,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所所长李玉梅对河南商报记者说,目前相关技术规范正在起草当中,有望今年年底出台。
“目前还没有一本关于建筑废弃物路基施工的规范或标准,使得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没有依据,监理在工作时也没有标准可依,而建筑废弃物应用于路基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势在必行的一种趋势,所以我们才提出了起草《建筑废弃物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任务。”李玉梅说。
据了解,该规范出台之后,将对河南省建筑废弃物在路基中的应用提供相应的指导,同时对建筑废弃物在路基中的应用提出明确的要求,使得业主、施工、监理、检测对于建筑废弃物路基的施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利于建筑废弃物在路基施工中的推广应用。
他山之石
建筑垃圾再利用 在国外相当受重视
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欧美、日韩等地区已形成产业,为国家创造不少利润,从生态角度来说,“利润”更是无价的。
德国
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世界之最
建筑垃圾消纳企业年营业额20亿欧元。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就在德国,每小时可生产1200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
荷兰
已有70%建筑垃圾可再利用
荷兰目前已有70%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循环再利用,但是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一比例增加到90%。因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建立限制废物的倾卸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
日本
立法保证建筑垃圾再利用
1977年,日本政府就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通过“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
法国
从源头控制工地废物产量
法国提出废物管理整体方案两大目标:一是通过对新设计建筑产品的环保特性进行研究,从源头控制工地废物的产量;二是在施工、改善及清拆工程中,对工地废物的生产及收集作出预测评估,以确定相关回收应用程序,从而提升废物管理层次。以强大的数据库为基础,使用软件工具对建筑垃圾进行从产生到处理的全过程分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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