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环境违法企业“黑榜”,黑龙江省内:哈尔滨铸造厂、采石场、塑料粉碎厂等12家企业因环境违法上榜并被处置,其中包括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企业4家,实施查封扣押企业5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3家,并对3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环境违法“黑榜”企业名单
查封扣押企业:
1.哈尔滨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
违法事实: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和排放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涉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处罚情况:查封该厂主要生产设备
2.哈尔滨亚沟镇建民采石场
违法事实: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限制除尘设施,采石场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罚情况:查封该非法采石场,查封期限1个月
3.佳木斯汤正泉塑料粉碎厂
违法事实:向渗井排放生产废水
处罚情况:查封塑料粉碎机及主要生产原料
4.双鸭山名轩浴池
违法事实:在禁烧区内使用燃煤锅炉
处罚情况:查封燃煤锅炉
5.双鸭山矿务局机关浴池
违法事实:在禁烧区内使用燃煤锅炉
处罚情况:查封燃煤锅炉
限制生产企业:
1.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违法事实:哈药集团制药总厂6号锅炉未安装脱销设施,在2015年一季度国控污染源监测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倍、0.4倍和0.9倍排放
处罚情况: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5月5日至6月5日期间,采取限制生产的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黑龙江省龙王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情况:限制生产
3.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私设暗管逃避监管,非法排放生产废水
处罚情况:2015年5月,环境保护部门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
行政拘留:
1.佳木斯汤正泉塑料粉碎厂负责人汤正泉,违法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行政拘留5日。
2.绥化市北林区永安王景胜造纸厂负责人邵长江,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非法排污,行政拘留12日。
3.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锦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帅忠林,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拘留15日。
按日连续处罚企业:
1.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
处罚情况:罚款200万元
2.大庆宏伟热电厂
违法事实: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
处罚情况:罚款50万元
3.大庆热电厂
违法事实: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
处罚情况:罚款98万元
4.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
违法事实: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
处罚情况:罚款56万元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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