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从2013年5月至12月在广西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勘查行为。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包括:依法查处、取缔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拆除违法工程的地面设施,查封设备,封闭井口,停止水、电和火工产品供应,恢复地貌,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对存在以采代探、不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和勘查规范施工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没收以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
限期整改不合格和拒不停止以采代探行为的,依法吊销或注销勘查许可证;对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违规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对工作不力,辖区内乱采滥挖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隐瞒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力、幕后支持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的,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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