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建设暨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召开。会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要准确把握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内涵,突出重点抓好推进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突出闭环抓好主体、监管责任落实,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资源,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目前重庆已建成绿色矿山134个,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11个。
重庆局强调,绿色矿山建设要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突出重点。各区县局要继续抓好露天矿山矿区工业广场和道路硬化绿化、采选加工车间密闭美化、采剥工作面规范等“三项整治”。对不按照要求进行硬化密闭,以及矿产品乱堆乱放、不落实“三防”措施的,一律按照不符合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对不按照要求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无法形成规范的终了边坡,无法进行复绿的,一律按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地下开采矿山工业广场,要参照露天矿山做好硬化绿化工作,落实矿产品堆放“三防”措施。对于铅锌矿等金属矿山,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是强化整改提升。监督检查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抓整改落实,对监督检查等指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各区县局全面清理采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采矿权人违约责任、限制其扩大范围增划资源。
在强化责任方面,重庆局强调要从3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抓好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将有关部门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等明确要求的各类措施真正落地。
二是抓好监管责任,各区县局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监管责任,牵头协调狠抓落实。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明确的9个方面,督促矿山企业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效。
三是抓好统筹责任,组织矿产督察员深入矿山督促检查绿色矿山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回头看”指出问题的整改进展、存在的不足。同时开展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列入名录的绿色矿山创建巩固提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