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年产能400万吨的砂石项目矿山设计施工采购、开采及砂石加工总承包公开招标。该项目是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竹园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母岩为凝灰岩,招标人为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砂石加工年限为7年,总产量约2487.07万吨。
招标人要求,需在180日历天内完成整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建设及投产(含设计周期50日历天)。
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6月11日9时30分前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一:主要工作内容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拓工程、生产线建设工程、招标人办公楼新建工程、附属工程、电力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等;矿山基建工程:生产生活区的土建工程施工和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开挖、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钢结构厂房、外部水源引入、蓄水池建设、污水处理、外部电力线路引入、变配电、内部电路及照明、生活用电电力建设、防雷保护工程、厂区道路、绿化、控制室、招标人使用的矿区办公楼(含装修,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平方米)及中标人生产配套所需的现场办公与生活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展示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全套生产生活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工程内容主要为年生产约400万吨(具体以当年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成品机制
砂石骨料产品,砂石加工7年,总产量约2487.07万吨。
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包括但不限于开拓上山道路、联络道、施工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前期基建剥离工程,临时排土场建设,排水设施建设,矿区及生产生活区范围的围挡、照明、监控等,主要包括覆盖层剥离【含清表、表土和风化层剥离、场内运输等】、开采【含凿岩、穿孔、爆破、二次解小、装车、石料运输至破碎龙口、卸料等】、加工、污水处理、销售装车及其他相关内容。
按照《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竹园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实施的矿山开采和矿石加工的所有材料采购(包含炸药、用电、燃油、水、耗材)、储存、领用等工作,生产涉及的所有设备和厂房等设施的保管、运行、维修保养,产品的装车、过磅,在线压制污泥并将泥饼运至场内指定地点,生产区域及矿区连接道路的保洁、降尘等生产辅助工作,废弃物倒放及处置、水资源的购入和污水及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等处理或防治工作、边坡治理、人员组织、砂石加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产量保证等一系列工作。涉及的审批及相关延伸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爆破方案、炸药审批等审批和相关安全等工作。
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根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主要含临界边坡、台阶复绿、处理根底、作业场地平整、排水、爆破及环境监测等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表土收集堆放工程、场地平整、附属设施拆除以及边坡生态治理等,按设计方案进行复垦,种植管护,修建简易道路、后期养护、管理工程。
质量要求:矿山基建工程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100%合格,产能及产品调试达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建设应符合《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中《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DZ/T0316-2018)《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本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等标准,还要满足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等安全及相关规定,如有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普通碎石质量达到《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质量及检验方法Ⅱ级标准为普通骨料碎石,达到Ⅰ级标准为精品骨料碎石;机制砂质量达到《建设用砂》(GB/T14684-2022)质量及检验方法Ⅱ级标准为普通机制砂,达到Ⅰ级标准为精品机制砂。如有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污水处理产生的泥粉达到除水并现场压制成“泥饼”的要求,“泥饼”含水率不超过25%,由投标人运输至矿区内指定地点。产品规格、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在生产期间下达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须同时具备:
①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矿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合同工程;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类似矿山开采或砂石加工生产5年及以上生产管理经验(须由投标人出具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师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B)及以上证书;采矿或爆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担任过类似工程主管技术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须由投标人出具拟派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非煤矿山),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考试合格证,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安全管理经验(须由投标人出具拟派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
6)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7)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正式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9)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施工生产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前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