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全市禁采!黄冈市市发布汛期河道和水库禁止采砂通告
2024-04-26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4月17日,黄冈市发布《2024年汛期河道和水库禁止采砂的通告》,明确规定汛期内,全市境内长江干流和中小河流、水库内禁止采砂活动。
《通告》规定,长江干流禁采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举水河团风段、蕲河下游河段禁采期为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其他中小河流和水库禁采期为5月1日至10月15日以及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临时延长禁采期。巴河上巴河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通告》要求,进入禁采期之前,全市长江干流和中小河流、水库内采砂船舶及机具必须停止采砂,并撤离河道管理范围;确不能撤离的,应集中停靠接受监管。采砂业主撤离现场前必须清除弃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对船舶检验证书和船员证书等有效证件齐全,具有完全自航能力的采砂船舶,由交通运输、海事部门会同水利和湖泊部门指定地点靠岸停泊锚固;对我市境内发现的“三无”采砂船舶,由水域所在地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因堤防加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进行公益性采砂以及因重大
项目建设需要临时采砂的,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
《通告》强调,不按规定停止采砂作业,不按要求撤离采砂船舶及机具,逾期不按规定清除弃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的,将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子祺
环球破碎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