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了我们国家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工业化程度高,有一定的人才、技术、管理基础,更容易实现对碳排放的量化控制管理和影响含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生态环境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上述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年度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除已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电力行业之外,建材等7个行业虽然没有纳入配额管控,但是其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已经开展起来;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核算要求指南、扩围实施路径等,已开展专题研究评估论证,相关的技术文件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围。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从2011年以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近年来稳步推进,制度规范日趋完善。
日前,国务院李强总理签署了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重点就明确体制机制、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国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开启了我国碳市场的法治新局面。《条例》的出台对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刘健 摄)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建设统一的全国碳市场,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都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碳市场不仅可以发挥市场在碳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可以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是实现全社会降碳低成本的政策工具,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中国的碳市场是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就是强制碳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就是自愿碳市场组成,强制和自愿两个碳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
全国强制碳市场启动两年半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制度规范日趋完善,市场活跃度逐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碳排放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价格发现机制作用日益显现。今年初,全国自愿碳市场开始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碳市场在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为全社会开展气候投融资、碳资产管理等碳定价活动锚定了基准价格,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参与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低碳化、绿色化,从而推动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条例》出台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配套制度完善,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严格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碳市场的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我们的贡献。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提问,2011年以来,全国多地启动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请问此次《条例》的出台,对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哪些影响?
赵英民回复称,我们国家碳市场建设是从地方试点开始起步的。2011年明确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且先后启动交易,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企业,有效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的低碳意识,特别是为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建设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我们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实行统一的行业核算标准、统一的监管规则、统一的交易结算、统一的配额分配方案。《条例》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和目前地方试点碳市场的关系,我想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条例》出台以后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场。
二是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和企业不再参加地方的试点碳市场,就是不重复管控。
三是地方试点碳市场应当参照这次发布的《条例》,健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总的来说,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的同时,地方试点碳市场还将存在一段时间,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试点碳市场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实行总量控制、有偿分配、市场稳定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发挥好地方碳市场试点作用,为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