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两宗矿权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5区块、CB22-06区块,合计储量5000万方(约1.4亿吨),总起始价超16亿元。据估算海砂单价超11元/吨!
1、
项目编号:CB22-05,海砂资源储量2581.92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2097.26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8.59亿元。
2、项目编号:CB22-06,海砂资源储量2419.36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862.27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7.63亿元。
根据此前报道,2023年11月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曾挂牌出让了该两宗海砂采矿权,当时CB22-05起始价为9.85亿元,CB22-06起始价为8.74亿元,总价合计超18.6亿元,相比此次重新挂牌高出2.5亿。降价之后的2个海砂项目能否顺利出让,欢迎留言讨论。
汕尾市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汕公资网挂海砂出让〔2024〕01号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B22-05,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5区块,海域面积2.12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开采用海,海砂资源储量2581.92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2097.26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人民币 85987.66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起始价34580.57万元,海砂采矿权起始价51407.0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197.53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 400 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护价(底价)。
2、项目编号:CB22-06,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6区块,海域面积2.26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开采用海,海砂资源储量2419.36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862.27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人民币 76353.07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起始价30680.83万元,海砂采矿权起始价45672.2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270.61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 400 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护价(底价)。
挂牌产生超过起始价的溢价部分按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起始价中所占的比例分摊计入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二、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
1、项目编号CB22-05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 。
2、项目编号CB22-06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1时00分 。
三、其他需要公告及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不包括法律规定
采砂应另行获得的其他权利或许可,提交竞买申请则视同竞买人已清楚阅知本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资料,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及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在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竞得人应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海事、航道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2、本次挂牌不确保出让海域的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符合竞买人的预期和判断,海砂开采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3、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现状,认真考察,详细了解拟设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对可能存在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海域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投资开发商业风险。
4、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被确定为竞得人的,视为对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和标的现状无异议,不得以资格审查方式、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群众基础、海域状况、公共设施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应按规定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海域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应当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合同的,出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或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申请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或采矿权登记,导致合同解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汕尾市海砂资源出让活动。
6、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竞得人在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登记、采矿权登记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
7、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8、竞得人在开采海砂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船舶数和开采量生产,并做好生态保护和安全作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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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两宗海砂采矿权的环评报告书中提到:
从2001年珠江口海上供砂价5~6元/m³,逐年上涨,到2010年约20元/m³,到2012年-2016年港珠澳大桥建设阶段,珠江口的砂价最高峰高达47~48元/m³。根据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2023年海砂(淡化处理)多年平均价格为250元/m³。通过对湛江、汕尾和揭阳现行海砂开采企业调研,半年以来海砂坑口价格约120~130元/m³,到岸价格140~150元/m³。
我国海砂资源丰富,1990年~2000年间,香港各填海工程共消耗2.85亿方海砂,其中4000万方来自大陆。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持证开采海砂企业4家,且均已签订供砂协议,主要定向供给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填海工程。珠江口在建的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和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三个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填海用
砂石就超过3000万m³。预计未来近10年,我国建设所需建筑用海砂超过10亿m³海砂需求量巨大。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本次出让2个海砂项目,2023年以来广东已陆续对位于茂名、汕头、湛江、珠海、汕尾的18个海砂开采项目进行环评公示,拟对其进行出让。根据目前公布的环评报告,18个项目海砂储量合计4.98亿方。
此前18个开采项目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管辖的3个海砂项目曾以35亿元起拍价出让,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0月24日发布了终止公告,暂未明确终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