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矿采矿权被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3.03亿元竞得。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2581.04万吨,出让5年,年产575万吨,每吨成本约为22.04元。
据了解,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36亿(13688.1048万元)及其他费用。该采矿权所产石料以海运为主,竞得人需支付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费用共计1.2亿元。经计算超5.6亿。
一、出让人信息
1、采矿权出让人: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69号
二、竞得人信息
1、采矿权竞得人: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朝威
3、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799542512D
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
项目:矿产资源(非煤
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国有企业。
三、挂牌情况
1、挂牌期: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
2、挂牌成交时间:2024年1月22日
3、挂牌成交地点: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
4、挂牌成交价:30300万元
5、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时间: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由受让人分4期向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申报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第一期:受让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第二期:受让人在2025年11月15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6%;
第三期:受让人在2026年11月15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7%;
第四期:受让人在2027年11月15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7%。
四、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地理位置:象山县爵溪街道田嘴头山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84853)
4、矿区范围:由15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912平方千米,划分为3个区块。其中:北区面积0.1189平方千米,标高+8.40米至+3.90米,最终边坡角0°,不开采;中区面积0.3190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95.40米至+3.50米,最终边坡角45°;南区面积0.0533平方千米,标高+8.50米至+3.00米,最终边坡角0°,不开采。具体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1、1-2、1-3。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5年
6、生产规模:575万吨/年
7、资源储量: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出具了该凝灰岩采矿权勘查地质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2〕32号),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2581.0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控制资源量2497.87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83.17万吨,另剥离量为26.84万立方米。
五、注意事项
该采矿权所产石料以海运为主,竞得人需支付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费用共计1.2亿元,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由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并于采矿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年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其中码头建设费用9000万元,由竞得人与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码头建设使用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将费用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码头移交后的航道疏浚费用共计3000万元(按3年计算)可分年度支付,具体事宜按上述协议执行。
部分矿产品采用公路运输,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拟提供2条运输线路供竞得人选择。道路维护、保养由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竞得人须与该中心签订《矿产品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协议》,可分期支付道路维护、保养费用,具体事宜按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