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出让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竞得人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3.03亿,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支付的费用2.66亿,总计5.69亿,出让资源总量2581.04万吨,每吨成本约为22.04元,年产能575万吨。
值得注意的是,竞得人需支付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费用共计1.2亿元,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由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
项目:矿产资源(非煤
矿山)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
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象山县爵溪街道小微企业集聚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象山县爵溪街道田嘴头山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矿区范围:由15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912平方千米,划分为3个区块。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5年
6、生产规模:575万吨/年
7、资源储量: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出具了该凝灰岩采矿权勘查地质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2〕32号),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2581.0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控制资源量2497.87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83.17万吨,另剥离量为26.84万立方米。
成交情况
成交价:30300万元;
竞得人: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
政策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情况
1、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1086.24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该采矿权所产石料以海运为主,竞得人需支付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费用共计1.2亿元,码头建设及航道疏浚由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并于采矿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年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其中码头建设费用9000万元,由竞得人与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码头建设使用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将费用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码头移交后的航道疏浚费用共计3000万元(按3年计算)可分年度支付,具体事宜按上述协议执行。
3、部分矿产品采用公路运输,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拟提供2条运输线路供竞得人选择。道路维护、保养由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竞得人须与该中心签订《矿产品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协议》,可分期支付道路维护、保养费用,具体事宜按协议执行。
4、本项目报告编制费用合计371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
5、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爵溪街道办事处关于政策处理所涉费用的请示(爵办〔2023〕42号)及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所涉费用的批复(象政复〔2023〕81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3688.1048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政策处理费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爵溪街道办事处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