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宁波公安局发布2023年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成绩单”。数据显示,2023年,宁波市共打掉黑恶团伙20余个,抓获涉案成员380余名,扣押非法资产4600余万元,综合打击绩效连续四年居全省前列;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余件80余人,一审审结20余件90余人,判处罚金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近200万元。
其中,打击整治盗采(运)海砂违法犯罪:市住建局、宁波海事局、宁波海警局等8家单位联合发布工作通告,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盗采(运)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海砂问题的全时段管控、全区域整治、全链条打击。海警部门查获非法采(运)海砂案件大幅下降,盗采(运)海砂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海砂综合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全文如下:
2023年,宁波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的新期待,对标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锚定“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目标,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果、新成效。
一年来,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基层基础持续夯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扫黑除恶斗争群众好评率达97%。
坚持高位统筹不动摇
市扫黑办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考评三大职能作用,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研究重点任务,推进重点案件。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先进做法、亮点举措,推动形成晒亮点、争进位的良好氛围。创新制定“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规范”“线索核查规范”“《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条款执行规范”,相关制度建设在全省走在前列。
各地扫黑办和各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锚定各阶段重点任务,协调推进线索核查、依法办案、行业治理、宣传教育四方面工作,确保我市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始终高位、有序、扎实推进。
坚持排摸核查不动摇
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市县两级扫黑办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时公布线索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并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线索登记-流转-核查-反馈”闭环管理,确保每条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
规范线索核查处置流程。市扫黑办梳理规范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线索核查处置流程,完善线索分类流转处置机制。多次召开线索核查专题会商,开展提级会商,下发督办单,并赴外省对接疑难案件线索,赴各地开展专项督导,规范线索举报受理、核查处置等工作,全年各级线索无超期办结。
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市公安局对已排摸出的线索、全市范围内的重点线索,深入细致进行重新评估评判、深挖细筛,确保线索排摸深挖见底,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坚持高压打击不动摇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三江潮”“扫黑排雷”等专项行动,强化异地办案、提级侦办、挂牌督办、合成作战等措施,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黑恶势力。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补充侦查面商、重大涉黑涉案件会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带班等办案制度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审判机关树牢“铁案”意识,严格案件质量管理,多层次开展案件会商和催办督办,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准确、有力。纪检监察机关对近三年所有涉黑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市县联动、深挖彻查,持续释放有“网”必破、有“伞”必除的强烈信号。
2023年,全市共打掉黑恶团伙20余个,抓获涉案成员380余名,扣押非法资产4600余万元,综合打击绩效连续四年居全省前列;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余件80余人,一审审结20余件90余人,判处罚金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近200万元。
坚持常治长效不动摇
聚焦5个重点行业领域,统筹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以制发“三书一函”为抓手,推动行业领域建章立制,倒逼行业部门堵塞监管漏洞、补齐管理短板,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推进招投标领域长效治理:立足打造“甬可靠”交易主体,市政务办组建工作专班,主动对接12个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招投标行为。先后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5起,并处罚相关企业和个人。
打击整治盗采(运)海砂违法犯罪:市住建局、宁波海事局、宁波海警局等8家单位联合发布工作通告,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盗采(运)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海砂问题的全时段管控、全区域整治、全链条打击。海警部门查获非法采(运)海砂案件大幅下降,盗采(运)海砂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海砂综合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聚焦治理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市委组织部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纳入“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创评工作,会同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村(社区)干部涉案信息共享协同核查处理工作。公安部门破获相关案件10余起。
坚持严督实导不动摇
聚焦全国扫黑办第三批特派督导问题清单中涉及省、市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形成“1+X”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动真碰硬抓好整改,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交出一份上级满意、群众认可的整改成绩单。
以年度考评明方向。印发考评细则,对各地扫黑办实行6大类16项考核,对各成员单位实行5大类10项考核,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向各地各部门传导压力,推动全面提升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水平。
以专项督导促提升。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省市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等5方面内容,先后开展多轮次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找准查实问题,逐项督促整改,实现区(县、市)扫黑办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导全覆盖,有效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坚持宣传发动不动摇
坚持媒体宣传、社会宣传、行业宣传齐头并进,不断浓厚全民参与氛围,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组织民辅警、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村干部等基层力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活动1000余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5个,专题讲座100余场(次),线上线下开展知识竞赛18场,累计印发各类宣传册232.5万余份,张贴标语横幅、海报1.2万余条,大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和举报渠道,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全社会支持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