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我省新一轮找
矿突破战略行动,切实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推动打造我省万亿矿业产业集群,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全省矿业权出让计划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矿业权要求
(一)所有申报的矿业权(包含探矿权和采矿权)须符合省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满足安全环保底线要求。所有矿业权区块不能与现有矿业权重叠(规划扩界、整合和煤层气区块等除外),严格落实矿业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及饮用水水源地等有关政策要求。
(二)申报探矿权的,原则上应属于一类矿产矿种或二类矿产矿种,重点申报国家战略性矿产(钨矿除外)和我省优势矿产矿种;申报采矿权的,原则上应属于三类矿产矿种或二类矿产矿种,重点申报地方产业发展所需矿产矿种,原则上应已基本完成地勘工作。
(三)本次矿业权出让计划由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州局)统一申报。各市州局经广泛征求县级政府、重点矿业企业、地勘单位等意见并组织充分论证后认真申报。每个市州申报辖区内的探矿权应不少于2个。各市州应严格控制普通建筑用
砂石土矿、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等拟露天开采的采矿权;其他与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相关矿种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应报尽报。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4年1月18日前,各市州局应按附件要求正式行文申报矿业权出让计划,过期不予接收,扫描件可直接发送到电子邮箱hngtdk@163.com。
(二)评价阶段:2024年2月1日前,按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省厅组织对申报的探矿权区块开展地质评价,并将我省探矿权出让区块有关情况上报自然资源部。
(三)批复阶段:2024年2月15日左右,省厅组织对申报的矿业权出让计划全面梳理,统筹考虑后批复2024年矿业权出让计划。
三、其他要求
(一)提高站位,系统谋划矿业权出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深刻理解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高度重视矿产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和高标准环保,统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出让成交、落地投产、选冶加工、产业延伸、链主锻造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安全生产等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系统谋划,开展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申报工作。
(二)充分衔接,慎重提出矿业权出让计划。各市州局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认真论证分析辖区内资源禀赋、矿地关系等,特别是要严格论证市场供需、审慎论证露天采矿的空间布局,通盘考虑勘查工作及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时间周期,从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出发谋划采矿权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地勘单位、有关矿业企业专业技术优势,优选成矿潜力大、找矿前景好的探矿权区块,经市州局党组审定后一并上报各地矿业权年度申报计划。
(三)持续跟进,推动已批复矿业权出让成交落地投产。加快推进已批复出让计划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尽快推进全省已批复尚未挂网成交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对已批复出让计划采矿权确因各种原因在“十四五”末(2025年年底)前不再公开出让的,由市州局一并上报撤销采矿权出让计划(2023年11月已上报的不再报送)。切实做好采矿权公开出让顺利成交。县级政府为主、市州局配合,做好矿业权公开出让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对省或市级公开出让采矿权流拍的,原则上省市两级均暂停其县级辖区内所有采矿权公开出让基础工作三个月。扎实开展已成交采矿权落地投产。各市州局要重点盯紧已成交采矿权落地投产情况,逐一摸排问题困难,倒排工期,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省市两级应采取过硬措施推动县级政府兑现承诺事项,确保采矿权落地投产。
(四)强化评价,确保采矿权出让计划落地见效。包含2024年新纳入出让计划采矿权在内的所有已批复未成交采矿权出让、砂石土矿限期关闭注销、成交采矿权落地投产等工作,将纳入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同时省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联系人:厅矿业权处 潘君庆、邓名南
联系电话:0731-89991252
附件:XX局关于2024年矿业权出让计划申报情况的请示(提纲)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