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砂石料的通告
2023-12-01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各乡镇、各项目实施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
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洱源县实际,现已进入盗采矿产资源高发期,特提醒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采取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非法开采、侵占、买卖或破坏矿产资源。凡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均属违法行为。目前我县境内暂无合法开采的砂石料
矿山。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对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采出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火工品、堆放场所等条件,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应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动用砂石,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上述自用仍有剩余的砂石料,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严禁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采挖砂石,以及私自出售或以赠予为名擅自处置工程建设动用的砂石料。
四、各项目实施单位、各砂石料加工销售点在收购砂石料时需对矿产品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否则将涉嫌收购来源不明矿产品,经查实依法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现已进入盗采高发期,特提醒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盗采点巡查,依法开展好矿产资源保护工作。
洱源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发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洱源县自然资源局:0872-5127205
洱源县公安局:110
右所镇人民政府:0872-5334400
邓川镇人民政府:0872-5384008
茈碧湖镇人民政府:0872-5123347
三营镇人民政府:0872-5343140
牛街乡人民政府:0872-5313001
凤羽镇人民政府:0872-5321046
炼铁乡人民政府:0872-5355116
西山乡人民政府:0872-5351199
乔后镇人民政府:0872-5360490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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