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据悉,该项目主要建设年产80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矿生产线,包括露天开采、破碎、筛分、压滤、输送等,主要设备包括潜孔钻机、挖掘机、破碎机、制砂机、廊道输送机、振动筛、空压机、离心风机等。项目业主为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956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3055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9277吨;项目采矿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0.60千克标准煤/吨、机制砂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0.62千克标准煤/吨、粗骨料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0.27千克标准煤/吨。
据了解,2022年3月,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以16.56亿元的价格成功竞得该采矿权。该采矿权位于清远市英德市连江口镇,矿区面积为1.095平方公里,矿区范围保有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14125.02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8240.62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为5884.40万立方米,生产规模是80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13.6年(含基建期1年)。
2023年3月,该项目环评获批,据环评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05491.94万元(约1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另外为了保证各段破碎作业的连续性,该项目在占地面积方面进行了变更。项目变动前总占地面积为1234139平方米,变更后总占地面积2044730平方米,新增占地面积810591平方米。
该项目变更前后开采类型、方式、服务年限、规模均不变。主要为建筑用石英砂岩矿的开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矿区服务总年限14年,开采规模为800万立方米/年(2136万吨/年),矿石不对外销售,全部用于自建工厂(破碎站)加工,年生产碎石1597.28万吨,机制砂435.744万吨,尾泥92.28万吨。
据悉,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由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和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其中,前者有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东省财政厅参股;后者则是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出资成立。
审查意见提出,请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请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我局将适时对本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