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25年底,四川省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0%,各县级城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6月23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跨省市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李明书回答记者提问时如是说道。
多向发力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近50%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李明书介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完善法规体系及制度标准。及时配合完成省《固废条例》修订,同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有关条款,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法制基础。会同发改、经信、财政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我省建筑垃圾管理“双控指标”,力争到2025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0%,各县级城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建立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网上填报系统,对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实施季报制度。依法规范全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核准事项,指导各地做好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后期监管。
加强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建有建筑垃圾处置设施150个,其中填埋场115个(设计库容10.2亿立方米),资源化利用厂35个(设计处理能力4822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接近50%。
聚焦三大重点
助推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
“继续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助推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仍是我们下步工作重点。”李明书透露,接下来我省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在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建筑垃圾处置
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区域统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处置设施、消纳场所建设,探索县域间跨区域协同建筑垃圾处置。
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监管。指导各地做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审批发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超越许可内容非法处置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促进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先进适用的建造技术和建筑垃圾利用技术,加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完善建筑垃圾产业政策、资金扶持、土地要素保障和收费制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各类涉及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