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住建局印发了《珠海市机制砂生产及应用技术导则》,自印发日起开始执行。
■高铁、高速、国道省级公路两旁 1000 米内区域不得建设机制砂生产企业
■试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专职专岗试验人数不少于 1 人。
■机制砂母岩抗压强度,Ⅰ类应≥80、Ⅱ类应≥60,、Ⅲ类应≥30;
■机制砂按质量要求分为Ⅰ、Ⅱ、Ⅲ三个类别:
A.Ⅰ类机制砂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等于 C60 的混凝土和有高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
B.Ⅱ类机制砂宜用于强度等级 C30~C55 的混凝土及抗冻、抗渗等其他要求的混凝土。
C.Ⅲ类机制砂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等于 C30 的混凝土。
■机制砂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进场检验
项目及检验方法
■机制砂混凝土运输至浇筑现场时的自由倾落度不得大于 3m; 当大于 3m 时,应采用串筒、溜槽、导管等器具辅助输送混 凝土,以保证混凝土不出现分层离析现象。
■机制砂取样:
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 8 份,组成一组样品。
2.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出料处定时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 4 份,组成一组样品。
3. 从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 8 份,组成一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