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厅公布的《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期间,云南安全生产实施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工程等6项重点工程,其中,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非煤地下矿山安装“电子封条”,通过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电子锁等设备,实现对关键地点、关键设备的远程监控。
(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按照《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稳步推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入园,积极推动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搬迁入园工作。加强企业搬迁改造过程安全监管,确保搬迁改造工作平稳有序。
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依托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州(市)级系统使用,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接入工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一张图”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从规划、安全、环保、消防、信息化等专业角度,对园区土地规划、产业链发展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度融合,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二)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地下生产矿山、边坡超200米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超200米的排土场监测数据(包括: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系统等实时数据、露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等及相关视频信息),实现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尾矿库监测数据(包括:库水位、降雨量、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坝体位移、滩顶高程、安全超高等实时数据,排洪设施进出口流量等视频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要求将数据分别上传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尾矿库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尾矿库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非煤地下矿山安装“电子封条”,通过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电子锁等设备,实现对关键地点、关键设备的远程监控。开发通用的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联网接入矿端设备,远程监控矿井出入井人员和相关设备开停状态,智能分析异常情况和报警提示,实现自动报警和信息推送,便于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生产状况。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高风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继续实施危桥危隧改造治理,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推进支路进主路平交路口的“坡改平”工程,强化穿村过镇等高风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在普通国省道全面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工程。
(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补充更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和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充实执法执勤车辆,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
(五)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位优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形势和应急任务需要,规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成、办公用房、训练演练场地及设施设备、应急车辆及装备设备、器材物资等配置标准,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高速公路)、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化、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水电铝、水电硅等绿色能源产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成3至5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六)安全教育实训能力提升工程
筛选一批基础条件和师资力量较强的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基地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统筹各方面资源和政策进行重点支持建设。力争建成3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基地,扶持2所左右专业特色鲜明、参与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确保化工园区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的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