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对2020年第四季度福州市5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用砂质量情况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专项检查行动分四个小组,划片区分别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情况进行检查。专项行动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共抽查抽测了全市53家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119批次(天然砂63批次,机制砂56批次)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并对5家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抽测的63批次天然砂的氯离子含量均满足国家JGJ52-2006标准,但其中有6个批次砂含有氯离子,涉及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
2、抽测的56批次机制砂的氯离子含量均满足国家JGJ52-2006标准,但其中有5个批次砂含有氯离子,涉及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
3、抽测的63批次天然砂中有3个批次含泥量超过JGJ52-2006限额,涉及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
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砂的合格证及进场台账:部分企业砂进厂台账量与砼生产用砂量不符;部分企业生产数据中对工程
项目任务单无试配编号。
2、氯离子检测及药品使用情况:部分企业用砂氯离子检测未采用JG/T494标准;部分企业实验室标准溶液已过有效期,无化学品领用记录。
3、进场检验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部分企业未对进场所有种类砂进行检验;部分企业无混合砂检验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部分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签名人员与实际实验人员不符。
4、料仓管理:部分企业砂未分开检毕区和未检区,未注明检验状态。
监督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监督检查抽测中砂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时,仅按JGJ52标准对砂中氯离子含量和贝壳含量进行监督抽测,未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修订版)》中要求的“同时按JGJ52和JG/T494检测氯离子含量和贝壳含量”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