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371-56079958 环球破碎机网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首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非法运输海砂人员刑责

2021-03-17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3月9日,非法运输海砂类案件在浙江温州洞头首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宣判,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处罚人民币2万元至10万元不等刑罚。该案是浙江海警局首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非法运输海砂人员刑责,斩断海上非法运输海砂“购、运、销”链条。

 
  2020年7月5日,被告人康某指使游某、曹某等人驾驶船舶,通过故意关闭AIS设备等方式,到福建漳州海域从3艘不明船舶处,低价购买并运输非法开采的海砂约1万吨,后通过福建中介陈某事先联系温州货主林某,将1万余吨非法海砂卸载至温州洞头一处码头。2020年7月6日凌晨,该船在驶离码头准备返航时,被浙江海警局查获。
 
  查获后,该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该案。为查证犯罪事实,专案组历时一个半月侦查,跨“三省”、“五市”,调查涉案人员40余人,在福建、广西两地海警、公安配合下,成功异地抓捕主犯康某、陈某等人。经多处走访努力,共追查康某等人三次非法运输海砂事实,累计运输海砂3万余吨,涉案金额高达155万元。
 
  最终,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康某等5名被告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康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追缴全部犯罪所得款项,被告人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陈某、游某、曹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子祺
环球破碎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点击查看)
向本网编辑提供资讯线索 热线:0371-56079958 E-mail:ycrusher@126.com
返回环球破碎机网首页
热度排行
Ycrusher.com 环球破碎机网 Copyright © 2007-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合作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网站导航 | 网站建设 | 加盟会员 |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业务联系:(总机)0371-56079958 邮箱: 本站法律顾问: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客服QQ:环球破碎机网客服:2242538890 2233515786 280327213 技术:环球破碎机网技术支持:497398702 MSN:
软件著作权:2016SR275876 豫ICP备110079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90850 软件著作权:2016SR275876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扫破碎机网微信公众号-阅读行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