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西省池河市宜州区石别镇拉弄村马皇屯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挂牌出让,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12275.90万吨(中型储量规模);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11662.11万吨,生产能力430万吨/年;矿区面积:0.4790km2。出让期限:28年,挂牌起始价:8430万元。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宜州区石别镇拉弄村马皇屯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地理位置:位于宜州区城中心171°方位,直线距离约18km处的宜州区石别镇拉弄村马皇屯西面约1km的山坡处,行政区划属宜州区石别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41′31″,北纬24°19′09″。矿区西面直距约940m处有宜州至石别镇县级公路通过,该县级公路于矿区北东面约2.5km处与323国道相连通。矿区到宜州区运距约22km。从县级公路到矿区北东面边界已有机耕路连通。矿区交通运输便利;
(三)出让开采的矿种:石灰岩;
(四)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五)开采标高:最高标高+611.9m,最低标高+285m;
(六)资源量: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12275.90万吨(中型储量规模);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11662.11万吨,生产能力430万吨/年;
(七)矿区面积:0.4790km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2000国家大地坐标
XY
1、2690904.51336569816.006
2、2691410.98736570433.508
3、2691062.60536570776.300
4、2690693.71336570630.130
5、2690659.31336570289.249
6、2690607.83236570002.108
7、2690670.49236569815.997
二、出让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出让期限:28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
(二)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未满1年的采矿权不得转让;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四)挂牌起始价:8430万元(本期采矿权的起始价不含税费、佣金、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五)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第十四条“以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高于1000万元的,应一次性征收;高于规定额度的,可一次性缴纳,也可申请按以下原则分期缴纳: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额度;剩余部分按出让合同或经批准的分期缴款方案缴纳,其中按储量规模标准,大型矿山最长不超过10年,中型矿山不超过5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且一律不得超过采矿权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等有关规定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原则是一次性征收,如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
三、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联合竞买;
(三)银行出具不低于该宗采矿权挂牌起始价的资金证明(截至报名之日前3个月内的);
(四)竞买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河池市矿业权出让失信企业和被执行人惩戒备忘名单》;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竞价原则
1.本期采矿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应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
3.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有两位或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
4.同一竞买人可连续、多次报价。
五、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
自2019年12月30日8:00起至2020年1月31日17:00止。
(二)报名时间
自2020年1月3日8:00起至2020年2月12日17:00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
自2020年2月1日8:00起至2020年2月14日17:00止。
(四)限时竞价时间
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0年2月14日17:00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办理数字证书审核需要3-5个工作日,请有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前,提前办理,并在公告发布的网站中自行下载阅读《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和《CA数字证书使用手册》等文件。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对参与网上交易有影响。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广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系统模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2.本次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竞买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填报和上传组织机构信息、法人身份信息以及竞买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信用公示报告等申请材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材料一致。
3.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上传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详见《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矿业权收益金(矿业权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七、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
竞买申请人对本公告、竞买须知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交易中心或出让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风险与其他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阅读出让采矿权相关资料,对出让矿区资源储量及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地表附着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需自行承担投资开发风险,一旦竞得成为竞得人后,视为对本方案出让的采矿权无异议,不得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由其承担相应损失:
◆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 3.竞得人未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违约的竞得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三)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四)为维护和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及矿地关系和谐,竞得人无法在承诺书规定3个月内提供竞得采矿权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用地协议书,根据竞买人的承诺事项,出让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对采矿权另行出让。
(五)竞得人不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先期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3年内不得参与我市采矿权招拍挂公开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因其它原因无法进场开采的,责任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需要临时占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应当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林地的,必须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具备其他有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并应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相关要件实施开采作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作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得随意丢弃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八)按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九)本次采矿权出让的开采年限为28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原则上无偿收回采矿权。因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提前采完储量或有效期届满后,采矿权自行终止,有效期届满后如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法重新出让。
延续登记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批准,采矿权人应在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前,撤出一切采矿
机械设备,运走矿区范围内的矿产品,缴清采矿权占用费等相关费用,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并按照规定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十)采矿权出让期满未经依法批准办理采矿延续登记的,原采矿权人应停止一切采矿活动,采矿权人因采矿的所有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九、交易异议的处理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按照异议的情形,由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五桥)西侧北面的河池市新政务服务大厅(5楼)交易大厅)
电话:0778-2302718
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16号
电话:0778-2116258
十一、查询网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 hc.dnr.gxzf.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jyxxw.com/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16号
咨询电话:0778-211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