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推进会在长沙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全省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全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松岭参加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到2021年底将全省砂石土矿数量控制在1500个以内,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从12%提高至30%以上,全省历史遗留矿区和关闭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80%以上,全省绿色矿山达标率80%以上。
会议强调,着重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将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砂石矿产规划合二为一,重点在整治方面,按照省厅对新设、保留、整合、扩界、关闭、限期退出等不同情形的要求或标准,对本辖区内现有砂石矿的“关停并转”和拟新设矿山进行处置;根据处置意见,再委托技术单位从技术角度落实到规划文本。严格开采准入条件,对新设砂石矿确保避让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国家级公益林、国省道、铁路、居民区、重要建构筑物等。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地区的起始价不得低于4元/吨;邵阳、常德、益阳、益阳、张家界、娄底、郴州、永州、怀化地区的起始价不得低于3元/吨;湘西自治州的起始价不得低于2元/吨。同时,各地可以根据矿区位置、所在地脱贫攻坚任务、重点工程建设等实际情况,适当下调出让起始价,但下浮比例不得超过15%,也就是说,长株潭等地不得低于3.4元/吨,邵阳等地不得低于2.55元/吨,湘西自治州不得低于1.7元/吨。
坚决淘汰落后小矿,用“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开展整治。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单独保留矿山和新建矿山,必须经验收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才能允许投入生产。
会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完成第一阶段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查明湖南省现有持证露天矿山3654家。此外,计划投资3.8亿元,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内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545个废弃露天矿山(点)、1911.52公顷的生态修复任务。
最后,陈松岭强调,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坚定的事业心,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为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做好示范,为全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新湖南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