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合理的机制砂石供应保障体系,产品质量符合GB/T 14684《建设用砂》等有关要求,以I类产品为代表的高品质机制砂石比例大幅提升,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超大型机制砂石企业产能占比达到40%,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的机制砂石占比明显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运输取得明显进展。
资料图:采砂船。
此外,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水耗达到相关要求,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 0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培育100家以上智能化、绿色化、质量高、管理好的企业。
意见提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在机制砂石行业应用,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建设集矿石破碎、粉尘收集、废水处理、物料储运、智能监控、环境检测等于一体的数字化、柔性化的智能工厂。
同时,以矿山三维仿真、矿石在线监测、生产自动配矿和车辆智能调度为重点,着力打造数字矿山。开发和推广适合
砂石骨料行业的智能设备、控制系统、检测设备,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砂石产品粒形、级配、产出率的控制能力。
意见还提出,要坚持需求牵引和创新驱动相结合,促进机制砂石企业和下游用户紧密衔接,加快发展铁路、核电、水利等重点工程用高品质机制砂石,以及机场跑道、海洋工程、污水处理、耐磨地坪等特种砂石产品。推动机制砂石、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酒店、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区建设,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提升安全水平方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工艺和本质安全型自动化装备,完善矿山开采、石料搬运和破碎、物料筛分和转运等工序的安全风险控制及职业病防护措施,从源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意见提出要推进综合整治。对正在开采的矿山,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的矿山,要依法停产整治或关闭,并追究其破坏生态环境相关责任。对废弃矿山,加大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力度,严禁以治理工程为名进行新的开采、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加强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砂石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