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浙江省台州市近日出台《台州市淡化海砂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此次规定,对淡化海砂的场地和设施、内部质量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海砂淡化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正常生产和堆放规模相匹配的场地;
淡化清洗设备至少要满足“二道清洗法”的工艺要求;
清洗设备的型号、规格及转速等要确保淡化后海砂的指标符合质量要求;
淡化后的污水处理和排放则应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海砂淡化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检验试验室,试验室上岗检验人员至少2名,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同时,应对每批进场的未淡化海砂建立台账,不同产地、品种的未淡化海砂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据了解,《台州市淡化海砂管理规定》近日正式出台,旨在加强浙江省台州市建设工程用海砂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氯离子超标的海砂具有强腐蚀性,如果不经淡化处理使用到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超标的氯离子将严重腐蚀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造成混凝土开裂导致结构受力体系破坏从而引起房屋倒塌。前些年,国内外个别城市曝光“海砂危楼”,就是因为一些不良的建设方选择未淡化“海砂”用到结构混凝土中的缘故。
“此次规定,对淡化海砂的场地和设施、内部质量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孙盛佩说。淡化海砂是指沿海或近海采集的海砂经过专用设备进行淡化处理后,符合使用标准的建设用砂。明年开始,凡在台州范围内生产经营海砂淡化的企业和使用淡化海砂的企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具体来说,海砂淡化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正常生产和堆放规模相匹配的场地。堆放淡化后海砂的场地和路面宜硬化,生产运输过程应按规定做好噪音和扬尘控制。淡化清洗设备至少要满足“二道清洗法”的工艺要求。清洗设备的型号、规格及转速等要确保淡化后海砂的指标符合质量要求。淡化后的污水处理和排放则应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海砂淡化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检验试验室,试验室上岗检验人员至少2名,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同时,应对每批进场的未淡化海砂建立台账,不同产地、品种的未淡化海砂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届时,海砂淡化生产经营企业出售淡化海砂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试验室检验人员的培训证书复印件;
淡化水氯离子含量自检报告;
淡化用的地表水、地下水及再生水定期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原件。
若海砂淡化生产企业未提供上述资料,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及建设施工现场不得采购。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