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不准采沙?贺州“龙江村村尾寨理事会”8人被判刑!
2019-10-18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对涉恶案件坚持“打财断血”原则,
用足用好罚金执行手段,
有效杜绝涉恶犯罪再次滋生。
近日,八步区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依法判决,判处陈荣逢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3年,被告人陈荣逢及莫守销、严仁胜、严扬喜、严文金、陈绵桂、严扬棠、陈胜荣(七人均已判刑)等人为向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龙江村村尾寨河段采沙的老板非法收取费用,遂成立了“龙江村村尾寨理事会”,并组成一个“恶势力”团伙,然后专门到此河段的各沙场威胁采沙老板要交“地租费”,否则不准采沙。
“理事会”成员
如遇不愿缴费的老板,
就会组织本村村民
到该沙场阻拦采沙船开工,
用石头砸采沙的沙船。
该院认为
被告人陈荣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非法侵犯,打击刑事犯罪,八步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判决被告人陈荣逢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罚金刑已移送执行。
八步区法院执行局已经对
被执行人陈荣逢送达执行通知书,
进行“四查两查”,
穷尽一切手段查找被执行财产,
真正做到“打财断血”,
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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