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对砂石资源的需求,各类采砂船只遍布江面,一度形成无序的、掠夺式的乱采滥挖局面,严重危及堤防安全,堵塞长江航道,破坏水生态与水环境,损毁涉水工程设施,恶化社会治安环境。
长江采砂的混乱局面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01年前后国务院领导先后作出20多次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断然措施,治理整顿长江河道采砂秩序。
据统计,2002年以来,长江8.4亿吨采砂量中,长江干流可采区共许可采砂“仅”8046万吨,吹填等其他工程性采砂7.59亿吨。
2002年1月1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颁布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单一河道单项管理颁布的专门法规,明确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明确了长江航道、海事、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终结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多头管理的局面。
2016年1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以来,“共抓大保护”深入人心,长江采砂管理也开启了新时代。长江委牢记总书记嘱托,把握“共抓大保护”有利时机,紧盯采砂管理薄弱地区和关键环节。
近5年来,水利部门组织或联合开展日常巡查20余万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1.5万余次,查获涉嫌非法采(运)砂船 6504艘次,有力地维护了长江采砂管理秩序。
尤其是,今年1月11日,公安部扫黑办在湖南省岳阳市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部署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长江流域10省(市)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截至目前,10省(市)公安机关及长江航运公安局共打掉非法采砂涉黑组织5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67起,查获涉黑资产17.9亿余元,查获非法采砂船305艘,查扣江砂288万立方米。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现了由乱到治、由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由全面禁采到依法有序开采的历史性转变。但砂石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尖锐,非法采砂的反弹压力依然很大,能力建设有待提高,长效机制还需完善,采砂管理仍然任重道远。”长江委主任马建华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