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河道砂石是河床的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建筑材料。近年来,江西省建筑用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当前一些在建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由于砂石供应不足面临停工、砂石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近期江西省开展了全面深入调研、砂石勘测、多措并举保障砂石供应,着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稳定供应。
01、全面深入调研
要解决实际问题,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6月10日,江西省调研组分三组赴8个设区市开展保障项目建设用砂稳定供应的调研。调研主要包括各设区市建筑用砂石资源、生产、销售等情况现状,目前砂石供应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对策措施及建议。重点针对现状河砂管理、河道存在的可采潜力,以及
采砂规划(2019-2023年)编制过程中年控制开采量是否受总量逐年减少因素制约等进行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努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稳定供应。
02、开展砂石勘测
目前,江西省水利厅已编制四轮“五河一湖”采砂规划,编制规划时对各地申请列为可采区的重点区域都开展了资源储量勘测,但对“五河一湖”和市(县)管河道未进行过全面勘测。着眼长远,为确保砂石有效供应,开展砂石勘测很有必要。7月4日江西省发改委会、江西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召开了省保障建筑用砂稳定供应对策建议协调落实会议。8月7日,江西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勘测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河道砂石资源勘测及核定工作,全面摸清江西省河道砂石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为下一步调整生态红线增加可采区提供技术支撑。
03、多措并举保障砂石供应
举措一:合理调整规划期内年度采砂计划
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允许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原则,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先期将“赣、抚、信、饶、修”五河5年规划期内后2年控制开采量部分调整到前3年开采,后2年建设用砂待生态红线调整后通过增加规划采区和机制砂补充。
举措二:启动保留区转可采区认证工作
积极推进《江西省“五河一湖”采砂规划》(2019-2023年)中保留区转可采区论证,依法许可保留区内可采量用于解决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供需矛盾。
举措三:加快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工作
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地方尽快完成规划可采区的采砂许可审批并启动开采,同时加快市(县)管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简化办理河道采砂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着力增加砂石市场供应。
举措四:积极保障重点工程用砂
与江西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省重点工程建设用砂供应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用砂保供机制,其中当前亟需砂石保障的分宜电厂二期工程和萍莲高速公路项目的供应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举措五:积极推动疏浚砂石综合利用
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航道和防洪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地保障工程用砂。非常时期非常之举,针对目前建筑用砂供应紧张现状,积极推动航道和防洪疏浚砂石用于市场供应,通过疏浚方式,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砂石,对疏浚弃砂按照统一经营管理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来满足江西省工程建设用砂需要。
举措六:积极协调优先保障江西省内用砂需求
与九江市积极协调沟通,对九江鄱阳湖9个采区进行了许可,考虑到省内建筑用砂供需矛盾突出的形式,要求九江市优先保障省内建筑市场用砂,通过主动上门以及制定省内供砂优惠优先政策等方式,做好湖砂的保障工作。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河道采砂规划没有编制完成或批准前,确因防汛抢险、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急需应急用砂的,可编制河道采砂临时应急方案,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江西省河湖局第一时间对通知进行了转发,并提出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科学挖潜盘活存量;
二是要强化采砂规划引领作用,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
三是要加强现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效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总结
思路一变天地阔,观念一转气象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疏堵结合,又要坚决杜绝“一禁了之”,防止“一放就乱”。通过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推动河道砂石合理开发利用,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同时,缓解建筑市场砂石供需矛盾,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