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水利厅印发了《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采砂规划范围为湘江、资江、沅江和澧水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长度2802.33千米,湖泊面积2625平方千米,规划采砂总量2.38亿吨。
规划范围:
为湘江、资江、沅江和澧水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长度2802.33千米,湖泊面积2625平方千米,其中:
湘江干流:萍岛~濠河口590.68千米资江干流:双江口~甘溪港465.15千米沅江干流:托口镇~德山543.50千米灃水干流:赶塔~小渡口306.40千米
洞庭湖:七里湖、目平湖、南洞庭湖、东洞庭湖、四水河口以下河道、长江三口在湖南境内洪道及草尾河等长度896.60千米,天然湖泊面积2625平方千米。
规划期:
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期为4年,即2019~2022年。
规划采砂总量:
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为2.38亿吨。年度控制开采量在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019年7月份修改后的采砂规划相较于2019年5月份“规划”的总控制量25140万吨,减少了1000多万吨,部分采区和开采时间等都有变化,充分体现了本次规划的严谨性。
规划即在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涉水工程设施正常运用和满足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兼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
砂石资源的需求,科学合理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使四水干流及洞庭湖沿岸采砂活动依法、科学和有序进行,避免破坏性和掠夺性开采,实现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