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拟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民代表有话说!
2019-05-17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5月15日上午,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就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听证会现场,对于株洲拟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做法,19名代表均表示赞同。代表们一致认为,无论是从城市治理、行业需求,还是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株洲出台城市建筑垃圾相关管理办法势在必行。同时,代表们对建筑垃圾管理适用范围、垃圾运输、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扩大建筑垃圾管理运输适用范围
《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官网等设施以及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房屋装修垃圾。
代表文虎龙认为,随着城市居民家具更新换代频率加快,如何处置废旧家具不仅是市民们的烦心事,物业公司对小区里摆放成堆的废旧家具也十分头疼。因此,《办法》应当将废弃家具一并纳入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范畴。
此外,城区多数小区的地下车库均有限高措施。因此,《办法》中第十五条关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当拥有10辆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的车辆,总载质量不少于125吨”的条款,不适用于小区物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建议予以适当修正。
废旧家具堆砌如山。
明确房屋装修垃圾处置费用收取标准
针对市民关心的房屋装修垃圾处置费用,代表陈雁冰表示,虽然《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居民自建住房、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承担处置费用”,但并未对费用标准予以明确,市城管部门应当征询物价部门意见,明确收费标准。
“费用标准不统一,不但会造成行业竞争乱象,市民也会对费用价格不一有意见。”代表黄谦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因此,房屋装修垃圾处置费用应由第三方公司按规定统一抽取,并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方式。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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