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清废行动2018”核查“回头看”,对1308个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实。第一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布,29个一般工业固废类问题累计罚款额达260余万元。
目前,现场核查工作已经结束,1249个问题达到“清理、溯源、处罚、问责”四项督办要求(占比95.5%),其中,111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中,达到四项督办要求的101个(占比91%)。从各省完成整体情况看,上海、浙江整改完成比例为100%,江苏、安徽、湖北、湖南、云南五省完成比例均达到95%以上。
目前,尚有59个问题未达到督办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点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固体废物堆存数量大、整治周期长,或因长江汛期已至,暂停现场处置等。生态环境部将紧盯剩余问题整改进展,压实地方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问责。
生态环境部决定对达到四项督办要求的101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废物、其他等六类问题整改情况,分6批予以公开,同时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在官方网站、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在地市级党报、政府网站和地市级电视台等媒体公开。
针对“清废行动2018”第一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第一批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涉及29个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堆存问题。其中,湖北省7个、贵州省4个、江苏省4个、云南省3个、上海市3个、四川省2个、安徽省2个、浙江省1个、湖南省1个、江西省1个、重庆市1个。经现场核实,这些问题已经按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
该负责人指出,清废行动开始后,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所涉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对26家违法企业和7名个人,实施高限处罚,并采取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等多种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针对29个问题累计罚款额达260余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人。
附:“清废行动2018”第一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29个一般工业固废类问题详情
1.编号:105-新15
主要问题:湖北省监利县容城镇长江干堤桩号627-628外滩河道边-100米,存在堆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不彻底,目测估计残存量11万吨;堆存点位于长江最高水位线以下,且堆存场所地面未采取防渗处理。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工业固废为磷石膏。监利县政府、监利县环委会安排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该点位的工业固废清理工作。目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本县2家有清运资质的专业渣土公司(顺安渣土公司和点石渣土公司)完成了该点位工业固废的清理、平整、覆土、复绿工作,共清运磷石膏3.75万立方,磷石膏分别运送至三家工业企业,即湖北超强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监利杨林山水泥有限公司、湖北壁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制砖和水泥添加。清运工作从6月5日正式开始,7月6日完工。
溯源情况:经核实,磷石膏来源为原县国有企业将生产后的矿渣磷石膏就近堆放在长江外滩货运堆场周边,从而形成工业固废堆场,由于当时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未采取“三防”措施。
处罚情况:该企业已被拆除,没有处罚对象。
问责情况:中共监利县纪委对因处置不力的监利县水利局局长冉春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处理;对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局长齐同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处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荆州日报》2018年7月16日进行信息公开。
2.编号:81-新02
主要问题: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龚家棚村厥水河段,龚家棚村厥水河堤一侧池塘堆放有约2500吨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熔炼烧损炉渣、废旧砂等。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为熔炼烧损炉渣,废旧砂等。5月13日,曾都区政府组织专班跟踪督办,组织将龚家棚村工业固体废物转运至湖北三环铸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场地内集中暂存。5月15日将现场2560吨工业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完毕,并进行了生态修复。
溯源情况:经核实,熔炼烧损炉渣,废旧砂来源为随州市健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自湖北三环铸造有限公司,堆存在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龚家棚村厥水河段。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随州市曾都环保分局依法立案调查,对随州市健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罚23.6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对湖北三环铸造有限公司处罚2万元(已下达处罚决定书)。
问责情况:曾都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曾都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杨俊行政警告处分,随州市环保局给予曾都环保分局监察员杨勋行政警告处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7月13日18时40分在随州电视台《随州新闻》栏目进行了信息公开,2018年7月12日在随州市政府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
3.编号:104-新10
主要问题:湖北省天门市黄潭镇西庙村(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南侧农田),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南侧农田(黄潭镇西庙村)工业废物堆存于农田间,数量约100吨,积水呈强碱性,且不断有碱性生产废水从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内通过暗管排出。
清理情况:该点堆存的固废为混凝土淤渣。目前,黄潭镇已完成该点位工业固废的清理、平整和覆土,废物及污染土壤均送到指定地点填埋;已将积水抽出、运送到污水处理厂;已将厂区排水口进行堵塞,杜绝污水外流,并通过水循环处理系统将院内污水引到污水处理池内进行处理。
溯源情况:经核实,固废来源于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混凝土淤渣。
处罚情况:天门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顿,并对该企业处罚35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天门市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中共天门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给予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阳高平、天门市建筑物供应公司负责人陈红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中共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天门市宜佳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夏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天门日报》2018年5月17日四版进行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反馈该问题的公示在《天门日报》2018年5月11日第二版进行了信息公开。
4.编号:104-新14
主要问题:湖北省天门市岳口镇汉江旁,滩涂掩埋含有强酸性的废渣,数量约300吨,废渣淋溶水为强酸性。该填埋点位于天门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上游500米左右。
清理情况:岳口镇已完成该点位固废的清理、转运,其中转运废渣约300吨、周边泥土约320吨,均运至嘉鱼县葛洲坝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进行统一处理。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渣为1998年抗洪抢险的溃口填堵物。因年代久远,难以确认废渣的具体来源与成分。天门市环保局于2018年5月14日委托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渣取样检测,检测报告表明,所检各项结果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表1中的限值。
处罚情况:未处罚。
问责情况:年代久远,难以确认相关责任人。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天门日报》2018年7月2日二版进行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反馈该问题的公示在《天门日报》2018年5月11日第二版进行了信息公开。
5.编号:104-新15
主要问题:湖北省天门市岳口镇汉江旁滩涂堆存有约3000吨的工业固体废物,初步认定为天门福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精砂矿渣,周边还掩埋有大量硫精砂矿渣。堆存点及填埋点均位于天门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上游约500米处。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为硫精砂矿渣。经市政府及时协调大冶市法院前来解封,于5月10日下午开始组织装运船只,5月12日下午全部转运装船,总数量3793吨,并发往黄石作为生产辅料使用。掩埋的硫精砂矿渣共清理出约160吨,发往宜都枝城港作为水泥厂生产辅料使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矿渣来源于天门福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济纠纷被大冶市人民法院查封堆放在此处。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天门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调查,对天门福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罚5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天门市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中共天门市岳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天门福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运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天门福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政支部党委书记邓汉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天门日报》2018年5月17日四版进行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反馈该问题的公示在《天门日报》2018年5月11日第二版进行了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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