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7-003
1.招标条件
新能源材料项目回转窑、球磨机、颚式破碎机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年产偏钒酸铵(折V 2O 5)4000吨。
2.2招标范围:回转窑、球磨机、颚式破碎机。
加入日期: 2017-03-15 截至日期: 2017-04-06
2.3交 货 期:按甲方要求。
2.4供货地点:磐石市红旗岭镇。
2.5质量目标:合格(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设备制造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相关材料研制、开发、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并取得生产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如执行许可证制)。
3.2生产经营范围满足投标设备或材料范围要求。
3.3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或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 长春市开发大厦4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开发大厦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人:吉林博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432-656101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908180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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