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柯克牙乡石灰岩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报告书初稿及其简本。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以及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对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柯克牙乡石灰岩矿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柯克牙乡石灰岩矿工程
2、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开采石灰岩矿150万吨。
采矿工程组成包括:露天采矿场、开拓运输系统、生活区、炸药库。全矿设计一个采矿场。
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台阶高度14m,第一开采水平标高+3016m,全矿共设+3016m、+3002m、+2988m、+2974m、+2960m、+2946m、+2932m、+2918m、+2904m、+2890m、+2876m、+2862m、+2848m、+2834m、+2820m、+2806m、+2792m、+2778m、+2764m共19个开采水平。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基建时26m,正常生产时40~45m,最小工作线长度90m,工作面台阶坡面角75?。为便于矿石质量搭配,采用采掘带垂直或斜交矿体走向布置的横向采掘法开采。为便于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中要尽量采取多台阶、多工作面同时开采。
矿区公路全长3575.3m,双车道(三类车宽),泥结碎石路面,路面宽8.0m,路基宽约10.0m;矿部生活区布置办公室、宿舍、食堂、机修、库房等砖混建构筑物,建筑面积1425m2,占地面积12500m2。
二、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工程的建设,使区域内景观的自然性程度降低,人文影响程度增强,土地利用格局中未利用土地转化为矿区用地。工程建设对区域内生态体系稳定性影响的主要途径是地表扰动,如果生态破坏程度过大或者得不到及时修复,就有可能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的进一步衰退。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矿山废气主要是汽车及采装设备等产生的尾气、采场爆破产生的有害气体等废气。开采运输过程中,矿石的运输、装卸也都不可避免的产生粉尘,矿区冬季不生产,采暖季节无锅炉废气污染。
对水环境的影响:矿山开采期间,生产用水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冷却、湿式凿岩、道路降尘等用水,废水自然蒸发,不排放;矿部生活、办公区的生活废水采用建设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用于矿区生活区绿化,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移动式空压机、凿岩机、装载机等矿山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资料类比分析,
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80~120dB(A)之间。衰距离减后的厂界噪声远远低于标准要求。又因矿区远离城镇、居民点,均为白天生产,因此噪声主要影响采场作业人员,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项目矿山开采的矿石全部利用,产生的废石存放在废石堆场。
项目职工62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4.26t/a。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叶城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垃圾站后定期一同运到叶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态:项目闭场后,要求对采石场采取推平、压实、固化、表层用大块废石覆盖等工程措施,使本区景观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将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水环境:矿部生活、办公区的生活废水采用建设废水储存池,处理后的废水冬储夏灌,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工程对矿山工作场地、运输道路及矿石堆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并在矿石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调度管理,减少矿石堆放时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用箱式汽车运输,防止运输中抛撒引起的扬尘。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同时应尽量降低落差,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
噪声: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在空压机的进出风口处,加设消声器;对强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对高速运转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
固体废弃物:项目矿山开采的矿石全部利用,产生的废石存放在废石堆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定期一同运到叶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公路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报告书简本。
2、简本查阅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工程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工程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唐新毅
联系电话:13709989438
通信地址:叶城县219国道附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402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91-8897671
传真:0991-8897671
邮箱:541275372@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门国际城D3-4门面
邮编:8300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