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540CSIE7555/01
招标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设备采购项目—
破碎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破碎设备 2台 处理能力:≥800T/H;处理能力:≥450t/h 见技术附件
加入日期: 2016-03-04 截至日期: 2016-03-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2年-2014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投标人须提供其在2012年—2014年双
齿辊破碎机的销售业绩清单(格式见附件)。此外,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在2012年—2014年内至少8台(套)
双齿辊破碎机的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销售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03-0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03-1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70
其他说明:每套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或170美元(美元壹佰柒拾元整) (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
2016年3月4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3-28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4层
联系人:兰斌
联系方式:010-58131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徐庆
联系方式:010-5813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