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安徽省共有在建煤矿6对,在建产能达到1785万吨/年,平均单井产能接近300万吨/年。各项目均已通过核准,工程建设有序协调推进。
其中杨村、板集、信湖煤矿在建,邹庄、朱集西、金黄庄煤矿处于联合试运转阶段。以上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项目的建设,对实现矿井合理接续,保障安徽省煤炭稳定供应,推动煤炭产业集约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受市场下行影响,安徽煤企利润出现倒挂,连续2年全面亏损。2014年,该省煤炭产量为1.33亿吨,同比下降5.05%,煤炭价格同比下降20%,全行业亏损71亿元,同比增亏47亿元。
2014年安徽省关闭小煤矿42个,年淘汰落后产能431万吨,超过年初制定的关闭21个、淘汰154万吨计划。全省年产30万吨及以下地方煤矿由2013年底的46个减少至2014年底的4个。截至2014年底,全省拥有生产矿54个,年产能15255万吨。全省生产矿井单井规模由2013年的160.3万吨提高至2014年底的287.5万吨,增加79.4%。
安徽省政府明确,停止核准年产90万吨以下新建煤矿,远高于国家停止核准新建年产30万吨煤矿、年产低于90万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要求。
同时,该省明确规定,新建煤矿项目移交生产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规模;现有的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一律不再提高生产能力;新建煤矿项目能效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范煤炭项目开发建设秩序,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规行为。2014年,该省未核准年产120万吨以下的煤矿项目。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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