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了,企业主积极配合破产清算,主动将自己名下全部财产拿出来拍卖,所筹的款项全部用于还债。6月29日至30日,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逐一向145位债权人发放分配款。此前,乐清法院对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民事裁定,各位债权人对此予以认可。第一次分配的财产总额为5523.95万元,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14%。据悉,这是近年来温州地区法院审理破产清算案普通债权清偿率最高的一次。
昔日的明星企业
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矿业)前身为乐清市象阳工矿机电厂,成立于1987年。1997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温州江南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80万元变更为330万元。后来,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至2009年,注册资本已增加到6880万元,职工共计344名,年均向国家缴纳税费近800万元。2011年,该公司缴纳税费将近1000万元。
江南矿业主要经营采矿设备、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煤矿
机械设备、矿用防爆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制造、新能源技术开发等
项目。全国煤炭行业定点生产厂家共5家,江南矿业是其中一家,位列浙江省同行业第一,全国第四。
毫无征兆的崩盘
由于受企业互保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江南矿业经营到2012年9月戛然而止。2012年10月22日,江南矿业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同年11月30日,乐清法院受理该案。
经盘点,江南矿业集团公司有近3000平方米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房产,7辆车辆,商标10件,实用新型2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45件。裁定确认的债务4亿余元。
后江南矿业和案外人达成重整意向协议,向乐清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13年7月2日,乐清法院裁定江南矿业集团公司重整。由于未与重整意向方达成共识,2014年4月1日,乐清法院裁定终止江南矿业集团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其破产。
保障债权人利益
江南矿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乐清法院和管理人通过诉讼、拍卖等方式加大资产变卖和催收的力度。
同时,法院对江南矿业资产优先通过司法网拍来拍卖。江南矿业所持有的京津发展实业有限公司7.54万股股权,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最后以16.1万元成交。江南矿业第1448053号商标使用权,最终以2.1万元价格成交。这是温州地区法院实施司法网拍以来首例商标拍卖成功案例。江南矿业及法定代表人郑元同所有的坐落在柳市镇象阳社区的3处房产,也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最后以899万元成交。
除以上物品外,该公司交付司法网拍的还有3辆汽车、10件商标、2件实用新型物资。对一批零散的老厂房机器设备、存货、办公室设备等采用拍卖行拍卖。另一方面,该公司及时进行相关诉讼,追收债权。乐清法院共审理33起破产撤销权纠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对某银行及两家大型集团公司行使撤销权5031.25万元。
2014年5月20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分配财产总额为5523.95万元,清偿顺序为劳动债权2.21万元,普通债权可供分配金额为5521.74万元,清偿率为14%。“等后续破产财产回收到账,还将继续进行分配,到时清偿率将会更高。”该案经办法官黄乐珍介绍道。
黄法官感慨地说,江南矿业破产案得以顺利办理,得益于该公司详实、完整的账册,公司基本上每一笔账都能在账册里反映出来。而且,在公司歇业前,江南矿业将工人工资和国家税款全部付清,没因公司的破产少工人一分工资或少国家一分税款,这在民营企业中是相当难得的。
江南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案首次分配:普通债权清偿率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