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冶北方编写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细则》(报送稿)公司评审会在会议中心报告厅召开。公司副总经理王洪俊、刘召胜、副总工程师兼矿山设计院院长周育、市场营销部常务副部长于洋、项目相关总设计师、编制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此项编制工作于2015年3月开始,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局令第75号)要求编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细则》。
会议由科技部部长栾颖主持,刘召胜副总经理简要介绍了项目的由来及开展过程,矿山设计院技术总监王少泉代表编制组对验收细则编制内容进行了汇报。公司领导对参与此项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给予充分的肯定,与会人员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此项工作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局令第75号)要求编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细则》。编制工作于2015年3月开始,至今已经过多次探讨与修改,并向国家安监总局进行了汇报,同时也接受了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审查与研讨,形成了本次报送稿。会上,公司领导还对即将赴云南参加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排查的专家给予鼓励与支持,此项工作艰苦而责任重大,希望各位专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完成此次排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冶北方在矿山安全领域的知名度。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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