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临沂冠陶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地砖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临沂市罗庄区汤庄街道办事处西大车庄村西侧。
4、建设单位:临沂冠陶瓷业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临沂冠陶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地砖项目是对现有环保设施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污染物治理能力,减轻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全抛釉地砖300万平方米。
产业政策: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为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地砖项目,不属于“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②根据《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的要求。
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指出“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指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地砖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规定的项目。
④根据《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6号)中内容,逐一对照,本项目符合准入标准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1)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是因挖掘地基、灰土拌合、土地平整、材料运输和堆存等环节会造成地面扬尘,影响的范围较小,一般在施工边界外50m的范围以内。一般采取通过围墙隔离、道路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2)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泥浆水、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设置泥沙沉淀池,泥浆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逸尘洒水,生活污水设临时化粪池,并及时收集处理。
(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地面工程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场地内及周围道路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影响范围昼间约为60m、夜间约为180m。
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同时,施工现场采用围护进行封闭,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
(4)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方施工开挖的渣土、树根、碎石、施工过程的废料等,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只要定点堆放、管理,定期运走,只要处理得当,将不会对工业场地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
(1)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有组织废气:
①喷雾干燥塔废气:项目喷雾干燥塔废气三级除尘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法除尘)及SNCR脱硝处理后由26m高、内径1.0m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要求。
②窑炉废气:窑炉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27m高、内径2.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要求。
③压制粉尘:本项目压制粉尘,经密闭罩收集, 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再经引风机引入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④破碎粉尘:本项目破碎粉尘,经密闭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再经引风机引入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⑤喂料机粉尘:本项目喂料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再经引风机引入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煤场及料仓粉尘、球
磨粉尘和粉料过筛粉尘。煤场及料仓粉尘采取硬化地面、定期洒水密闭堆存等措施。磨边粉尘采取用水磨的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本项目的物料烘干后采用
振动筛过筛,粉料过筛散逸粉尘采用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经估算模式预测粉尘厂界浓度无超标点,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做农肥。
(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
球磨机、风机以及和各种泵类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0~105dB(A),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过筛大颗粒、旋风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制边料、釉烧次品、不合格品、沉淀池污泥、釉料含铁废渣、原料含铁废渣、炉渣、炉灰、脱硫废渣、职工生活垃圾、废陶瓷油墨、煤焦油渣。
①一般废物:过筛大颗粒、旋风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制边料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釉烧次品、不合格品及沉淀池晾干的污泥通常成块状,需要经
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铁磁性杂质、炉渣、炉灰、脱硫废渣收集后外卖出售给建筑公司综合利用,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②危险废物:废陶瓷油墨、煤焦油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三)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废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减震、降噪、消声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的贡献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种类较多,一般废物:过筛大颗粒、旋风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制边料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釉烧次品、不合格品及沉淀池晾干的污泥通常成块状,需要经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铁磁性杂质、炉渣、炉灰、脱硫废渣收集后外卖出售给建筑公司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废陶瓷油墨、煤焦油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5、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原料堆棚、料仓和生产车间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煤气站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距离厂区大于10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环境风险:本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中煤气为危险化学品,属于易燃易爆物质,本项目主要的危险因素来自生产装置区煤气泄漏导致的环境风险。本工程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均低于化工行业允许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厂区、装置区建设事故池等容纳设施,能确保泄露物料和事故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风险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
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临沂冠陶瓷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地砖项目属于节能环保技术改造,该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在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既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的十日内到临沂冠陶瓷业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及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2015年6月10日。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市冠陶瓷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汤庄街道办事处西大车庄村西侧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407630763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631-528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