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5600万m2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官庄村西200m
建设规模: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年产5600万m2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8020万m2,项目总投资90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对原有14条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进行改扩建,项目技改完成后,可达年产新型内装饰瓷砖5600万m2/a。
产业政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要求,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符合《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6号)中准入标准要求。
(二) 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主要喷雾干燥塔废气及窑炉废气、压制粉尘、磨边粉尘及无组织废气。
喷雾干燥塔废气旋风除尘+湿法除尘+SNCR脱硝工艺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外排,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工艺由27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烟(粉)尘、SO2、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压制粉尘及磨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装卸粉尘、配料粉尘和粉料过筛粉尘。物料装卸粉尘采取硬化地面、密闭堆存等措施。配料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和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粉料过筛散逸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及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经预测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配料用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用水,均不外排。
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
球磨机、抛光设备以及各种泵类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0~105dB(A),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项目固体废物:滤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切余残次品、不合格品、铁磁性杂质、循环水沉淀池污泥、、脱硫石膏和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废机油、废陶瓷油墨属于危险废物。
①一般废物:滤渣、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铁磁性杂质、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卖建材企业,切余残次品及循环水沉淀池污泥晾干后外运做铺路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②危险废物:废机油、废陶瓷油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三)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配料用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用水,均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减震、降噪、消声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的贡献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均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5、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环境风险:本项目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风险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km的范围。
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年产5600万m2新型内装饰瓷砖生产线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在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既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的十日内到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猛 联系电话:13563996099
联系地址: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官庄村。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临沂市南坊新区环保科研监测大厦
邮编:276001
联 系 人:王立兴 联系电话:0531-7206321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