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CHS-BBZB-2014-16
招标代理: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31采区2煤层
破碎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31采区2煤层破碎机设备采购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连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范围
(1)破碎机(破碎能力≥2500 t/h)1台;
(2)以上设备配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须是制造企业,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标的名称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察哈素矿井31采区2煤层破碎机采购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拟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凡列入国家“3C认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防爆合格证”目录的必须具备上述有效证书;
5、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
6、近三年内具有3套 (破碎能力≥2500 t/h)以上产品在现代化煤矿供货业绩(并至少提供2套使用单位证明);
7、 最近3年内无有关部门所界定的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欺诈、腐败等行为。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本项目拒绝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5.2制造厂必须有生产许可证。
5.3 制造厂必须有上述所要求的业绩证明,若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如果投标人选择中外合资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外制造厂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资料同等有效。
5.4如果投标人是公司的售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只许制造厂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环保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9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同一技术水平和貭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应符合5.1款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保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11月6日起5个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圆)
九、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 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 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
北京广运饭店(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电话010-51936688)。如有变化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开标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
邮 编: 017209
传 真: 0477-8977717
电 话: 0477-8977776
联 系 人: 方岩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 编: 100039
传 真: 010-57657705
会员办理联系人:张爱仪
联系电话: 010-57657703
报名联系人:毕博
联系电话: 010-57657760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