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曹家滩矿井选煤厂原煤生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曹家滩矿井选煤厂原煤生产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曹家滩矿井选煤厂原煤生产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十五个包:
包二:原煤仓下甲带
给料机36台(Q=200~800t/h 电机功率5.5kw);
包三:原煤仓上防爆电动葫芦(起重10t 起升高度75m),共2台,粗破车间防爆电动葫芦1台(起重10t 起升高度32m),1#、2#驱动机房单梁起重机各1台(起重10t 起升高度18m);包四:原煤配筛刮板输送机(L=20m B=2.2m V=1.2m/s 电机功率250kw),2台;
包五:粗破车间双齿
辊式破碎机(破碎能力 500t/h 电机功率2×160kw),3台;
包六:原煤分级香蕉筛(筛分能力3800t/h 筛面尺寸3.6m×6.1m 电机功率30kw),3台。
包七:阻燃型钢丝绳芯胶带(7部)及阻燃型聚酯帆布胶带(7部);
包八:电机(5.5~1250kw 63台);
包九:粗破车间电磁除铁器,4台;
包十:电液动平板闸门,48台;
包十一:至原煤仓带式输送机用在线灰分仪,1台;
包十二:至原煤仓带式输送机用电子皮带秤,1台;
包十三:空气炮108台、储气罐1台;
包十四:原煤仓电梯1部;
包十五:卸料车1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矿用安全
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等且年检正常,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2 包一具备生产各规格带宽(0.8米-2.2米)胶带输送机生产许可证,包七需提供矿用
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包三、包十四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维修许可证,其
他包次需提供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证书。
3.1.3 包一、包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包三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
民币1.5亿元,包六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1.4 包六必须是外商独资企业;同类设备在国内大型选煤厂已连续使用五年以上的业绩不
少于2项;激振器等进口件必须提供报关单等进口证明(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
3.1.5 除包六厂家外,其他厂家需提供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规模招标产品
的生产且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项(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榆林市开发区绿洲阳光小区3#楼一楼南侧室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第三条要求的证件的原件(另备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备注:不接受电子版和传真报名。
4.3 报名费:包十一、十二、十三、包十五500元/包,其余包次1000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体育局
联系人:高先生、 吴先生
电 话:0912-6664804 0912-351102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榆林市开发区绿洲阳光小区3#楼一楼南侧
联系人:席先生、赵女士
电 话:0912-3640031 传 真:0912-3640031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中行西安华陆大厦支行
农行解放路支行
建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交行西安甜水井支行
账 号:261013331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