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楼矿业”)拟用账面净值为
158,767,966.69元的铁矿采选设备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
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4亿元,融资期限为租赁款项
支付之日起6个月,采用等额期末租金支付方式。
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94056
(三)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注册资本: 人民币肆拾亿元
(五)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六)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七)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
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权;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
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经营]
招银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 徐楼矿业铁矿采选设备(徐楼矿业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
产为已建成投产的自磨机、
球磨机、直流电动机、选矿
浮选机、抓斗起重机、返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四)所在地: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矿区。
(五)资产价值:设备原值为人民币191,067,038.87元,截至2014年3月
31日,上述设备净值为人民币158,767,966.69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自磨机、球磨机、直流电动机、选矿浮选机、抓斗起重机、
返井钻机、主井提升机、副井提升机等铁矿采选设备。
(二)融资金额:1.4亿元。
(三)融资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招银租
赁,同时再与招银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
合同的约定向招银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四)租赁期限:6个月。
(五)租赁保证: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与招银租赁签订保证合同,若徐楼
矿业有无法按时偿还租金迹象的,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有义务提前安排,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补足徐楼矿业还租账户或者直接为徐楼矿业向招银租赁代偿当期
租金的措施。
(六)租赁手续费: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1.40%,即人民币196万元,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方式为等额期末,租金间隔6个月,名义参考
年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招银租赁将对名义参考年租赁利率及/或利息化租金名义
参考年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
(八)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招银租赁所有;自租赁合
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留购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九)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徐楼矿业设备进行筹资,可以优化公司债务
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二)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
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回购风险可控,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