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煤矿、选煤厂煤尘防治专项检查。要部署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包括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通知指出,中国煤矿历史上曾多次发生重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目前,煤尘爆炸仍然是中国煤矿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按照“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把历史上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对待”的要求,为深刻吸取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防范和遏制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煤矿企业要健全煤尘防治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把煤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重点环节,确保《煤矿安全规程》等关于煤尘防治的规定执行到位。
要严格落实综合防尘降尘措施。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配齐用好喷雾降尘和捕尘器除尘等设施装备,严格落实湿式钻眼、水炮泥、爆破喷雾、采掘设备内外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防尘降尘措施。
要突出重点环节煤尘防治工作。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
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综掘机必须安设除尘器,并确保作业时正常运转。
要坚持做好积尘冲洗清扫工作。及时组织清除巷道、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等地点中的浮煤,及时冲洗清除沉积煤尘,确保符合防尘降尘标准。
要完善隔爆设施。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装质量。坚持每周至少检查1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