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宏岩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受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所需设备采购(下称“货物”)的供货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建设资金已落实,部分用于支付所招采购的费用
2、招标编号: XCZB2014A045
3、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及划分:
包1:主斜井带式输送机 1套
包2:地面生产系统带式输送机(5台)及铸式刮板机(2台)
包3:振动筛 1台
包4:给煤机 1台
包5:
品目1: 煤矿用阻燃钢丝绳芯输送带 1400m
品目2:分层输送带 600m
包6: 架空乘人装置 1套
包7:跑车防护装置 1套
包8:主井及地面生产系统保护及控制系统 1套
包9: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变频调速装置 2台
包10:品目1:地面煤仓装载系统 1套
品目2:地面矸石仓装载系统 1套
包11:地面生产系统配电室高低压开关柜 1套
包12:变压器 2台
3.2招标范围:
3.2.1所供货物的布置设计;
3.2.2所供货物的设计和制造;
3.2.3所供货物的包装、运输、(不含交货地卸车)、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3.2.4对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运行前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
3.2.5货物随机标准附件、备件、易损件、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等的提供;
3.2.6货物质保期后正常连续运行两年所需备品备件清单的提供;
3.2.7货物的检查及验收;
3.2.8运输到交货地的一切辅助工作。
3.3其它说明:
3.3.1除在技术要求中特别注明外,货物所需原材料、外协、配套及外购件等均由中标单位(下称“中标人”)负责。
3.3.2未经招标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中标货物转让生产加工、施工安装。
3.3.3交验方式:按合同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办理。
3.3.4交货单位:山西离柳焦煤集团宏岩煤矿指定现场(山西中阳赵家山)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的企业,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丰富经验的安装、调试、指导人员以及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4.2同一法人代表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4.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办事处投标和签订合同。
5、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5.1 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5.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4 有效期内的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成功供货的同类型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报告、检测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防爆合格证、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验报告、近三年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证明;
5.5 ISO质量体系认证原件;
5.6 提供至少三份近年来同类项目且已投入使用的产品主要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质,同时提供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一次提供。投标人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6、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北路148号宇泓大厦8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提交上述所要求的企业资质原件,并准备上述资料复印件 (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及资料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人民币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及延误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太原市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A-702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工 张工
电 话:0358-7651355 7652661
招标代理: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赵女士
电 话: 0351-5628106
传 真:0351-3589166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05室
邮 编:030009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太原新建路支行
账 号:75290188000415918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县市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扫破碎机网微信公众号-阅读行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