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甲带给料机等设备(下称“货物”)的供货及服务于2013年11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将再次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孝义市驿马乡树坪村,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甲带给料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刮板机、正弦分级筛、日用消防泵房工艺设备、日用消防泵房控制及配电设备、电动装车簸箕、电磁带式除铁器等设备。付款方式:货到票到,支付合同总价的40%,分批支付其余款项,留10%质保金。
加入日期: 2013-12-06 截至日期: 2013-12-06
二、招标编号、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编号:JCZB03-HW20131125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八标段:电动装车簸箕,共4台。入料粒度:0-50mm(产品煤),正常50-300mm,特大块500mm(矸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供货能力及相关证件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正常上班),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1503室(太原市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及法人(负责人)签字】;
②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
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⑦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强制认证、防爆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测试报告;
⑧ISO系列证书等相关证书等;
⑨近三年内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注:如为代理商投标,除提供代理商及厂家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代理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文件费可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须知表。
备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付款方式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汾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人:李朝光韩少华
电话:0351-7325811
传真:0351-7325811
开户名称: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支行
行号:104161004487
帐号:14546026459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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