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拟对提高成品立库发货能力改造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二、招标人地址:青岛市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
三、招标项目名称:提高成品立库发货能力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为SDZY(QD)GKZB-2013-03。
四、招标项目及简介:
SDZY(QD)GKZB-2013-03:提高成品立库发货能力改造项目。本项目包含二个标段。
标段(1)编号SDZY(QD)GKZB-2013-03(1):增加成品库出库发货出口设备;改造原5、6号出货口及抽检站台,5号出货口增加出货缓存货位7个,6号出货口增加出货缓存货位5个,抽检站台处增加出货缓存货位4个。
标段(2)编号SDZY(QD)GKZB-2013-03(2):原部分出库输送设备变频改造;将出库区30台链式输送机和辊道输送机(平面图号134、135、138、139、140、141、142、143、145、146、148、150、151、152、153、154、155、157、158、159、161、162、163、127、124、123、119、137、118、115)的电机馈电器启动改为变频启动,其它原有功能保持不变。
加入日期: 2013-11-21 截至日期: 2013-11-27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招标编号:SDZY(QD)GKZB-2013-03
七、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依法年检与纳税;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最近3年在烟草行业具有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经验(或提供过类似产品服务);
(4)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亦不得分包或转包;
八、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资格后审,招标人将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项目为公开招标。
十、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青岛市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设备动力处210房间。超过报名期限招标人不再接受报名。招标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免费向报名被接受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标书。
十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与投标响应函(格式自行设置)。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人。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投标、开标地点:青岛市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F210。
十四、报名及投标联系人:
牟先生 电话:0532-81921376
传真:0532-81921375
十五、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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