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修复石灰石破碎机( LPC-10/700-TL ) 转子及采购石灰石板喂机( ZB2300 ) 承重板 50 件( A 、 B 板各 25 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机修加工生产企业参加。
1 、采购 项目概况:
1.1 A 包: 修复石灰石破碎机( LPC-10/700-TL ) 转子及 B 包:采购石灰石板喂机( ZB2300 ) 承重板 50 件( A 、 B 板各 25 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
加入日期: 2013-09-17 截至日期: 2013-09-26
1.2 项目编号: PYTL-HW-ZX-JZ-2013-2747-6476
2 、 合格响应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 A 包需是专业的破碎机生产厂家或有修复同类转子五家企业经验的厂家,并在报名后到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技术交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B 包需有经招标方认可的图纸方可报名,报名后需到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校验图纸,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库正式会员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平台( http//zb.hnicwx.com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3 、报名
3.1 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 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3.2 符合条件的响应申请人请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响应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6 日上午 8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4 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响应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U 盘)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U 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5.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左金钟
电 话: 0373-3980848
传 真: 0373-3980800
技术交底:王伟
电 话: 0373-3980827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马兴永
电话: 0373-3980857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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