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峰供暖2013年梨花峪锅炉房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峰供暖2013年梨花峪锅炉房设备招标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3-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千峰供暖2013年梨花峪锅炉房设备招标,具备招标条件。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为6883.5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3年9月28日 至 2013年10月28日 (具体供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泵及梨花峪锅炉房其他设备,项目规模为18台,投资额141万元,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
第二标段:水处理,项目规模为100t/h的2套投资额347万元,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
第三标段:上煤除渣,项目规模为2台除渣机,10台卸料器,4条皮带输送机,投资额341万元,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
加入日期: 2013-08-27 截至日期: 2013-09-19
第四标段:空压机,项目规模为2台,投资额27万元,投标保证金为0.5万元;
第五标段:电动葫芦,项目规模为9台,投资额7万元,投标保证金为0.1万元;
第六标段:地中衡,项目规模为1台,投资额9.5万元,投标保证金为0.1万元;
第七标段:水箱、除污器,项目规模为水箱43 台、除污器102台,投资额165万元,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
第八标段:换热站动力箱,项目规模为42 台,投资额52万元,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
第九标段:换热站电缆,项目规模为 2210米 ,投资额46万元,投标保证金为0.9万。
第十标段:锅炉,项目规模为4台,投资额3604万元,投标保证金为70万元;
第十一标段:除尘脱硫,项目规模为布袋除尘器4台、脱硫塔4台,投资额2144万元,投标保证金为40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水泵及梨花峪锅炉房其他设备: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8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5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二标段水处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2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10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三标段上煤除渣: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2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10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四标段空压机: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
(3)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空气压缩机);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五标段电动葫芦: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六标段地中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七标段水箱、除污器: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八标段换热站动力箱: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九标段换热站电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
(3)通过CCC国家强制认证;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十标段:锅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
(2)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
(3)近3年内具有70MW及以上热水锅炉业绩总数不少于2台,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十一标段:除尘脱硫: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1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300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月28日 至 2013年9月2日 ,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
5.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3年8月28日 至 2013年9月2日 ,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19日 9:00,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
地 址:鞍山市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李文红
电 话:0412- 232806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董丽军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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