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宁煤集团 甲醇厂原料车间
破碎机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CSIE1304247 3 ) 已经批准实施 ,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甲醇厂原料车间破碎机将送向气化和锅炉的煤进行破碎(设计值:进料粒度≤ 50mm, 出料粒度≤ 10mm ) , 由于来自配煤中心的煤的粒度不可控制,往往造成进破碎机的煤的粒度超出设计值,导致双
齿辊破碎机的工作负荷加大。
由于双齿
辊式破碎机破碎齿板的破碎齿相对短小,大的煤造成设备磨损严重,经常将齿板磨平,这样造成了齿板使用寿命短,维护成本较高(更换齿板的费用为每年 40 万左右),更换齿板很困难。更重要的是大块的煤对锅炉水冷壁的冲击,给锅炉安全生产带来严重的隐患。为减少检修次数、降低维修费用、确保安全生产,甲醇厂决定对原料车间(二套)的破碎机(一台)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
中标方负责将目前甲醇厂原料车间(二套)现使用的双齿辊式破碎机改为可逆环
锤式破碎机(一台)。包括现有设备的拆除,新设备(含电气)生产制造、安装、调试,易损备件配备以及满足设备运行的其它工作和项目。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13 年 9 月 20 日 , 施工工期为 20 天。
加入日期: 2013-07-31 截至日期: 2013-08-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 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 、投标方具有完善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D 、具有破碎机的生产经营资质;
E 、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和本项目拟派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F 、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内 2 个类似项目的业绩;
G 、投标人提供近 3 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H 、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至 2013 年 8 月 2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 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 00 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8 房间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联系人:钱鹿
电 话: 187095908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邮 编: 750010
联系人:沙莎、徐金柱
电 话: 0951-6971436 、 6971435
传 真: 0951-6971431 , 6971432
电子邮件: zilingshaer@163.com
标书款 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 64001123000052500182
保证金、中标服务费 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