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高硫铝土矿浮选脱硫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3-343
2、招标范围: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胶带输送机、板式输送机 13台胶带输送机、1台板式输送机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加入日期: 2013-06-24 截至日期: 2013-06-05
2 溶液泵 12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3 搅拌电机、槽 19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4 絮凝剂配置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5 起重机 1台 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 QZ型抓斗桥式起重机、2台电动葫芦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6 浓缩旋流器 2组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7 浮选槽 8台Φ4500无传动浮选槽、3台Φ3000无传动浮选槽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8 空压机 11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9 空气储罐、过滤器 空气储罐6台、过滤器15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10 脱硫渣浆泵1 50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11 脱硫渣浆泵2 50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天 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投标金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6)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的相应资质(如需);
7)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
8)具有氧化铝行业同类工况条件设备正常运行的良好业绩(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相关合同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5日起至2013年06月9日每日09:00—17:30
6、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京腾丽湾酒店
具体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火车站与大连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852-8649898
8、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联系人:陈晓 张超
邮 编:100055
电 话:13701217831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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