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设备(二次挂网)采购招标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13-152-(03、09)
日 期:2013年04月27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物资配送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最终用户”)采购本批设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电力商务网)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设备(材料)名称专业资质要求
矿用防爆柴油机车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制造企业法人。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煤矿安全标志 “MA”证书。
4、供货厂商的业绩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产品必须具备近三年20台以上的制造业绩,具有由用户签署的,标的物在已在相同工程或相似条件下具有2年及10台及以上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于招标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投运时间、地点、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数量及规格型号等。
香蕉筛、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电液扇形闸门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香蕉筛设备制造企业法人。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平均年度销售额须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对应于本次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
5、供货厂商的业绩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由用户签署的,标的物具有2套及以上同等规模处理能力在煤矿生产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并无严重事故证明和近3年不低于5套的制造业绩,产品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应包括时间(应标明投运时间)、地点、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数量及规格型号等。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车、香蕉筛、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电液扇形闸门(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加入日期: 2013-06-13 截至日期: 2013-07-04
1.3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4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6月14日起-06月21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邮编:100055,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2)潜在投标人凭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由中国电力商务网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中国电力商务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1.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设备名称招标编号交货日期招标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 (比例)分包号备注
1. 矿用防爆柴油机车GDCX-FJZB13-152-032013年8月30日1200≥2%03
2. 香蕉筛、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电液扇形闸门设备GDCX-FJZB13-152-092013年12月30日前1200≥2%09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买方提供土建施工设计所需图纸资料
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07月04日,北京时间11: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会址见大堂路标。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07月04日北京时间11:00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具体会场見会议地路标。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卷第二章第2.6.2.8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
1.1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物资配送中心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5楼
电 话:029-68918647
传 真:029-68918650
最终用户: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车县库孜翁牧场100号
邮 编:834200
传 真:0997-7775683
电 话:0997-7775672 7775683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29-68918637(项目经理座机)
联 系 人:夏雄伟(项目经理姓名)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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