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萨拉齐集装站化验制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BC2013-07Y/J
2项目名称: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萨拉齐集装站化验制样设备采购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货物:运销处、萨拉齐集装站化验制样设备采购 包括:1)马弗炉 数量:2台2)测硫仪 数量:1台 3) 量热仪 数量:2台 ;4)干燥箱 数量:2台;5)颚式破碎机数量:1台;6)制样粉碎机 数量:2台;7)全自动量热仪 数量:1台;8)联合制样机组数量:1台
加入日期: 2013-05-16 截至日期: 2013-06-07
5.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书,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0~2012)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5倍;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供货合同。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招标文件出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全称: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科
开 户 银 行:工行滨河支行
帐 号:0603062009022102351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 15: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33号原建委副楼202室)。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业绩证明(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购买标书联系人:李新婧 电话:0472-2890866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6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包头市天龍大酒店。请于开标当日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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